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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和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常劳社鉴 2007-12-10 10:00:20

关于开展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和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劳社鉴[2006]7

                                                                  签发人:吴可立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和在校学生技能水平,决定在全省开展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含机械、建筑和电子类中级,机械和建筑类高级)和计算机网络管理员(高级)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和统一证书”的质量管理原则进行。

    省鉴定中心负责全省考生的报名汇总、命题制卷、省属考点设立、省属考场考评员派遣、阅卷评分、成绩公布和证书办理等工作。

市鉴定中心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宣传发动、市属考点设立、报名汇总、市属考场考评员派遣、考卷领发和回收等工作。  

各市应在2月底选择推荐1-2家资质较好的单位开展培训鉴定试点(申请表见附件1),报省鉴定中心核准备案。对尚未设点的市,省鉴定中心可视情况先行设点,待适当时机移交给市鉴定中心管理。

各培训鉴定试点单位负责组织考生报名、考前培训、资料汇总报送、准考证发放、考场准备、成绩和证书转发给考生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中级申报条件:

经过相应培训的社会劳动者或在校学生。

(二)高级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中技、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

2.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

3.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高职)学历的在校学生或毕业生。

三、鉴定报名

鉴定报名时间、地点详见省、市鉴定中心鉴定公告或登录省鉴定中心网站(http://js.osta.org.cn)。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22寸证件照片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等相关材料,填写相应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表(附件2)。各培训鉴定试点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考生信息录入“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录入器”或“考务管理系统”,由各市鉴定中心审核汇总后,将系统生成的《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附件3)连同报名录入信息一并于开考前30天报省鉴定中心。

    四、鉴定时间与方式鉴定日期 鉴定职业名称 鉴定等级 职业类别 鉴定方式 鉴定时间

2006年统一鉴定时间为325日、520日、923日和1111日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 中级 机械、建筑、电子 上机操作 2小时。分两批:8:30-10:30,13:00-15:00

高级 机械、建筑 3小时。分两批:8:30-11:30,13:00-16:00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高级   理论笔试,技能上机操作 理论8:30-10:00;技能分两批:10:30-12:3013:30-15:30

 

五、证书

    经鉴定合格人员,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鉴定考核费

(一)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4]465号)文件执行,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中级180/人,高级260/人,计算机网络管理员高级290/人,补考费用减半。

(二)收费说明

鉴定考核费按以下标准划分:

1.组织考生报名的单位,按10元的标准提留报名费。报考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单位,可申请设立考点。设立考点的单位按中级40/人,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高级60/人,计算机网络管理员高级70/人的标准提留,作为报名费、场地设备使用费和监考费。

2.组织本次鉴定工作的市鉴定中心,按40/人的标准提留,作为宣传发动、巡考、考评员派遣等组织鉴定费用。

3.其余鉴定费上交省鉴定中心,作为命题制卷、巡考督导、阅卷评分、办证等费用。

七、其它事项

(一)各考点必须严格按照《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和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全省统一鉴定考务工作细则》(附件4)的要求,认真做好鉴定考务工作,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为保证鉴定试点工作的质量,省鉴定中心将适时组织师资和考评人员的资格培训,并核发考评人员资格证卡,作为考评实施的凭证,请各市及时做好推荐工作。

(三)省、市鉴定中心对统一组织学生参加计算机类考试工作的技工学校,将给予政策支持和鉴定费用优惠。

(四)鉴定标准、样卷及教材目录可通过省鉴定中心网站(http//js.osta.org.cn/general.asp?cid=011005)下载。教材联系人:翟培胜。电话(传真):025-83271773

(五)考务工作联系人:蒋洪卫,电话:025-83271779,传真:025-83271775,联系地址:南京市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419房间,邮编:210009Email:jhw@js.lss.gov.cn

 

 

附件:

1.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

2.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表

3.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 

4.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和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全省统一鉴定考务工作细则

 

附件1

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

                                                              编号: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拟招生范围:

  拟招生渠道:

  拟招生规模:           /                    /

场地与设备

 

 

总面积

总间数

培训、考核

自用

 

 

场地

租用

 

 

见习场地

 

 

 

教学设备

 

拟见习单位

 

师 资

情 况

姓名

性别

/兼职

职称

专业教龄

拟授课程

单位名称

 

 

 

 

 

 

 

 

 

 

 

 

 

 

 

 

 

 

 

 

 

 

 

 

 

 

 

 

 

 

 

 

 

 

 

理论知识教师不少于4人,操作技能教师不少于3人。(填写不下可附页)

申报   单位   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市鉴定中心初审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省鉴定中心终审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附件2

2006                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