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简报
江苏启动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

新华网 2007-12-9 13:53:34

江苏启动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



  江苏贡献大的高技能人才,今后有望享受到企业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险、出外考察进修等多方面的激励。记者昨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悉,全省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经验交流会今天将在无锡举行。这是江苏将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工作总体格局之后召开的又一高规格专题会议,旨在加快推进江苏企业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

  省职鉴中心的有关人士介绍说,今年起,江苏正式实施新一轮的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到“十一五”期末将力争实现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0%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比达5%以上的目标。此前,全省有不少企业已建立了“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长效运行机制,还有的企业则从工作规划、培训方式等方面入手,以不断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

  “江苏打造‘现代制造业基地’,实现‘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的转变,加速培养一大批掌握现代技术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特别是造就一支规模宏大、技能高超的技术工人队伍十分重要,也十分迫切。”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震宁介绍说,江苏将逐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机制,促使企业普遍建立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于一体的现代企业培训制度,建立一支技能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初中高级技能人才梯次发展的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力争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占企业技能人才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技师、高级技师不低于8%,大中型企业对在岗职工普遍进行一次技能评价。

  陈震宁表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全省企业都要注重完善激励制度。要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探索设立“首席技师”、高技能人才工作室,并落实相应待遇;对参加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通过奖金等形式给予奖励;企业应主动考虑技能劳动者的技能等级和业绩贡献等因素,给予高技能人才相应的待遇,在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出外考察进修、技能等级提升等方面给予激励,激发广大职工主动提高技能的积极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最终实现企业和职工从技能提升中获得回报的双赢局面。据悉,江苏将选择工作基础较好、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试点,并逐步在全省推开。

 

搜索新闻:    

更多相关新闻
新技师培养突破千人大关
上半年我市新增技师429,培养人数名列全省第二
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企业
推进高技能才培养需要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拓展职业培训领域 提升人力资源素质
江苏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国企经营者考核范围
频道精华
新闻频道| 图片新闻
新闻频道|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行政许可
新闻频道| 技工教育
政策法规| 高技能人才
鉴定文件| 全国全省统考
新闻频道| 最新文件
新职业动态| 新职业动态
foot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ICP备06045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