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国家重点、高级技工学校标准
常州劳动保障局 2007-12-9 14: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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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国家重点、高级
技工学校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技工学校发展,促进技工学校与经济发展、企业生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更紧密地结合,更加强化技工学校技能人才培养特色,充分发挥高级技工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的扩大和培养质量的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1997年原劳动部印发的《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劳部发[1997]238号)、《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劳部发[1997]351号)进行了修订,印发了《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高级技工学校标准》。修订后的新标准对原来的办学标准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强化了对校企合作、实习基地(场所)、师资队伍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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